成立新公司,包括成立内资企业、成立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以及区外企业迁入区内等形式。
  招商局主要负责中外客商在秦皇岛开发区兴办企业的投资咨询、投资促进、投资服务等工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和投资环境咨询,协助投资者或为投资者代理、代办企业设立过程中工商注册 、税务登记等各环节所需各类手续及入区企业的后期服务。
  服务热线:0335-8019288,8019180
·在开发区成立新公司(内资) ·在开发区成立新公司(外资)
·区外企业迁入区内 ·建设项目审批

   一、在开发区成立新公司(内资)
  中国境内的个人或法人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投资设立一个新公司(内资),办理与设立公司相关的各种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步 向招商局咨询投资事项(招商局)
第二步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工商局)
第三步 开设临时帐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四步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五步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工商局)
第六步 刻章(凭工商局开具的刻章介绍信刻章)
第七步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第八步 办理税务登记(地税局、国税局)
 地税:1、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国税:1、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第九步 办理财政登记(财政局)   
第十步 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经济发展局)
 1、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2、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第十一步 办理环境评价(见环保审批)
第十二步 办理规划审批、土地出让、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见建设项目审批)   
第十三步 办理招工审批手续(劳动人事局)
* 备注:
(1)凡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项目,需先期办理前置审批(具体咨询工商局);
(2)凡涉及购地的工业项目,在办理注册登记之前,需事先确定地块(规划局),由规划局出具土地证明办理注册登记(工商局)。
   二、在开发区成立新公司(外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境外投资者共同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投资设立一个新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中国境外的投资者在开发区区域范围内投资设立一个新企业(外商独资),办理与设立企业相关的各种手续(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照此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 向招商局咨询投资事项(招商局)
第二步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工商局)
第三步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经济发展局)
第四步 外资企业审批(经济发展局)
 1、申请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2、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 
第五步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赋码(技术监督局)
第六步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济发展局)
第七步 办理注册登记(工商局)
第八步 刻章(凭工商局开具的刻章介绍信刻章)
第九步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第十步 办理外汇登记(外汇管理局)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注销
 3、资本金账户的开立
 4、资本金账户的变更、注销
第十一步 办理税务登记(地税局、国税局)
 地税:1、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国税:1、办理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二步 办理银行开户(银行)
第十三步 办理海关登记(海关)  
 1、进出口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2、报关企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四步 办理财政登记(财政局)  
第十五步 办理环境评价(见环保审批)
第十六步 办理规划审批、土地出让、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见建设项目审批)
第十七步 办理招工审批手续(劳动人事局)
* 备注:
  (1)凡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项目,需先期办理前置审批(具体咨询工商局);
  (2)凡涉及购地的工业项目,在办理注册登记之前,需事先确定地块(规划局),由规划局出具土地证明办理注册登记(工商局);
  (3)凡涉及购地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前需环保、土地、规划部门出具意见,再办理核准手续(经济发展局);办理环境综合评价(环保局)后,然后办理规划审批、土地出让、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规划局)。
   三、区外企业迁入区内
  已经设立的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迁入开发区,需要办理事项如下:
第一步 向招商局咨询投资事项(招商局)
第二步 公司变更登记(工商局)
第三步 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第四步 变更税务登记(地税局、国税局)
 地税:1、办理税务登记(内资划入)
 国税:1、办理税务登记(内资划入)
     2、办理税务登记(外资划入)
第五步 变更财政登记(财政局)  
* 备注:
  外资企业变更需先由经济发展局批准同意,再办理工商变更等以下手续。
  四、建设项目审批
  在开发区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条龙的审批服务(详情请咨询规划局)。 
第一步 建设项目立项
第二步 环保审批
 1、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
 2、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3、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第三步 “两证一书”审批
 1、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1签订土地合同
  2.2施工图审查
    第一项:技术性审查
    第二项:施工图审查资料备案 
    第三项:消防审查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理地名使用许可证
第四步 建筑市场审批
 1、建设项目报建
 2、招投标登记
 3、合同备案
 4、监理备案
 5、质量监督备案
 6、安全监督备案
 7、施工许可证
第五步 建筑项目竣工
 1、质检验收
 2、墙改节能验收
 3、档案验收 
 4、竣工备案
第六步 产权手续

系统开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