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局、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要求,市质监局决定由秦皇岛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成立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的行政许可部门(以下简称发证部门)。发证部门负责对考试机构及其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考试机构负责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考试机构制定了2010年度培训考试计划和培训作业人员种类。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范围:
1、欲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
2、已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2010年有效期届满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二、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考核、复审申请);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似的工作经历;
5、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培训考核程序
1、新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核人员,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考核人员,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管理类考核人员,填写《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申请表》(见附件4)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后安排培训、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凭考试结果和相关材料申请发证、复审。
2、持异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经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在有效期前3个月向考试机构提交申请复审。
四、收费
1、收费依据:《河北省锅炉压力容物监督检验收费办法》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修订《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199年12月9日)
2、收费标准:特种设备作业200元/项•人,特种设备管理400元/项•人。
五、培训安排
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各种作业种类培训班。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尽快提出申请,以便考试机构做出更详尽的安排。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虹;
联系电话:0335-8550928;
通讯地址:河北大街西段九十号709室;
电子邮箱:qhdtjs@sohu.com
附件:1、《2010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计划》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复审申请表》
4、《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考试申请表》
见附件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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