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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的管理措施及规定,管理机关、学校教育事业费和专项经费。
(五)负责规划、管理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做好师资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六)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八)负责区内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九)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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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维护: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