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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章程;利用外资企业变更事项的审批及其清算的审批;报批进出口物资;备案或核准固定投资项目;审批加工贸易合同;管理项目档案;确认与考核两型企业(先进技术型企业、产品出口型企业)。
    (二)对区内各类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为企业协调解决水、电、汽、暖、通讯等方面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全面服务;组织开发区大型商贸活动,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活动;分析全区经济运行形势,及时向领导报告;建立、管理企业档案;民营企业管理;对口负责中小企业局的相关工作;企业家协会及其各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三)参与中长期规划的制定,编制有关专业规划;对开发区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进行预计;财政拨款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审批;参与重点前期项目的谋划、招商、融资等工作,筛选、申报开发区省市级重点项目,对开发区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协调解决涉及重点项目的有关问题,实施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及后期评价工作,参与对重点项目的审计、稽查、调查等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信息反馈和宣传工作;对口负责上级发改委布置的相关工作。
    (四)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建立我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调查;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工、管委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承担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汇总、协调、指导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办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政策性文件,逐步建立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组织协调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督导各有关单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落实;研究拟订对各有关单位食品安全行动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电话:0335-8019081
传真:0335-801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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