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企业税收管理分局主要工作职责
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1、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
2、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
3、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
4、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
5、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
6、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
7、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8、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9、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10、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12、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税政管理科
1、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
2、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
3、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
4、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
5、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6、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工作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
7、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8、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10、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注册税务师的管理。
11、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
12、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
13、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14、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
16、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SplitPage]
17、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18、负责流转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拟订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管理;
20、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及应用工作。[SplitPage]
21、负责所得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拟订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
23、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24、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
25、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察室
1、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
3、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4、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四)办税服务厅
1、办理纳税人一切所需要处理的相关手续。
2、负责新购车辆及免税车辆的申报纳税,负责对异常发票采集补录。
3、负责办理车辆过户、转籍,变更、换补完税证明,负责车辆档案审核排序、登记归档。
4、负责车购税缴税凭证、退税凭证、完税证明管理工作,核对银行存款金额与帐表是否相符,按照规定时间入库。
5、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
6、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
7、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SplitPage]
8、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五)信息中心
1、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
2、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3、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
4、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六)稽查局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
2、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
3、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
4、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
5、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
6、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7、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8、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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